水果信息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 水果技术 > 果树栽培

无公害食品 荔枝

时间:2012-11-13 00:14:21  来源:水果信息网  作者:
NY 5173—2002
无公害食品  荔枝
(国家农业部2002年7月25日发布,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鲜荔枝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鲜荔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杏谢着┮┎辛袅康牟舛ǚ椒�
  GB/T 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eqv ISO 874:1980)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6335  食品中亚胺硫磷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7329  食品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
  GB/T 17331  食品�杏谢缀桶被姿狨ダ嗯┮┒嘀植辛舻牟舛�
  GB/T 17332  食品�杏谢群湍獬婢挣ダ嗯┮┒嘀植辛舻牟舛�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果实无裂果、无腐烂、无异常气味和滋味,基本上无病虫害。
  3.2  卫生指标
  无公害食品荔枝卫生指标见表1。
  表1  无公害食品荔枝卫生指标

  续表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的检测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验裂果、腐烂、气味、机械伤和病早害等。
  4.2  卫生要求的检测
  4.2.1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的规定执行。
  4.2.2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的规定执行。
  4.2.3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的规定执行。
  4.2.4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的规定执行。
  4.2.5  氟的规定
  按GB/T 5009.18的规定执行。
  4.2.6  乐果、敌敌畏的测定
  按GB/T 5009.20的规定执行。
  4.2.7  亚胺硫磷的测定
  按GB/T 16335的规定执行。
  4.2.8  双甲脒的测定
  按GB/T 17329的规定执行。
  4.2.9  敌百虫、毒死蜱的测定
  按GB/T 17331的规定执行。
  4.2.10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脂、氟氯氰菊酯的测定
  按GB/T 17332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荔枝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5.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的规定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5.3.2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基本要求。卫生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选测,检验合格方可交收。
  5.4  判定规则
  5.4.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感官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果重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
  5.4.2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一次,如仍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  标志
  按GB 7718的规定执行。

  7  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包装
  荔枝的包装材料要求牢固、洁净、无毒、无异味,可选用大小适宜的纸箱(应符合GB 6543的规定)、小竹篓、塑料水果筐(应符合GB/T 5737的规定)等作为外包装;内包装可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如用小竹篓包装,允许在篓底及篓面垫少量洁净的新鲜树叶。
  7.2  贮存
  荔枝贮存场地应阴凉通风、防晒、防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源。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应有防晒、防雨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一起混运。
  (责编:陆全君)
 中国水果网版权郑重声明:联系方式:QQ:8131688 邮箱:937703389@qq.com
 ① 在本网所转载的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 本网转载内容如涉及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法尽快妥善处理。
 ③ 本网欢迎广大果商、果农、果业相关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
 ④ 在本网文章中发表评论及留言等,文责自负,请遵守相关法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图文推荐
推荐文章

[行业新闻] 横县莲塘镇迎来第二届大圣枣采
[行业新闻] 乐陵市建成国家级枣树良种基地
[行业新闻] 天津张家窝镇硕果压枝鲜枣林
[行业新闻] 绵阳市魏城镇荣发大枣喜获丰收
[行业新闻] 大荔县冬枣有了“安全护身符”
[水果文化] 各种奇怪形状的水果价格都很高
[水果文化] 芝麻香蕉菠菜 15种食物让你告别
[市场行情] 九江水果同比涨价三五成
[行业新闻] 网红水果很“高调”
[行业新闻] 红红樱桃惹人爱
  • Copyright 2010-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水果信息网—权威专业的果品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QQ:8131688  客服QQ:937703389  电子邮箱:937703389@QQ.com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37624号   
  • 法律声明:本站免费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交易者自行分辨信息真假,如有损失本站概不负责。谢谢您对本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