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讯 种在山上的猕猴桃果苗连日来一直被羊啃食,作案的羊却没被抓现行。附近的养羊人有好几家,果农单告一家要求赔偿,能行吗?近日,老师伯听说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这正是: 果苗遭了殃, “凶手”竟是羊; 现行抓不到, 赔偿受影响! 今年4月,平阳某果蔬种植合作社员工发现,自家在山上承包的果园有1000多株果苗被破坏,山上有几家放羊人,他们推测果苗很可能是被山羊啃食的。几天后,合作社员工听见果园里有羊叫声,就立即赶去查看,结果发现苏某养的十几只山羊,正在啃食果苗,可惜当时苏某已经在赶羊了,合作社员工未能当场抓住它们。为了挽回损失,合作社事后将苏某起诉至平阳法院,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据老师伯了解,庭审时,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苏� 橙衔缴戏叛虻囊还灿�4家,你们没有当场抓住羊,就不能证明全是他家的羊吃的,而且2万元的赔偿金额太高。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努力,最后合作社同意接受苏某2800元的赔偿。 要求赔2万元,最后为何只获赔2800元?承办法官事后告诉老师伯,在实际生活中,发生被动物侵权事件,首先要确认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是谁,确定赔偿责任的主体;其次,要保留动物侵权的相关证据以及造成损失的相关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