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信息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资要闻

河南:农民进城购房政府发放补贴

时间:2015-11-20 12:26:45  来源:  作者: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指出河南省将采取多种举措,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从今年起至2017年,河南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亿元资金,对政策落实较好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来支持扩大住房消费。
 
  《意见》指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民进城购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个人住房贷款等业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出资建立住房担保机构或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定居,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意见》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或由当地财政对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适当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
 
  《意见》还指出,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益。农民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农民,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
 
 中国水果网版权郑重声明:联系方式:QQ:8131688 邮箱:937703389@qq.com
 ① 在本网所转载的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 本网转载内容如涉及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法尽快妥善处理。
 ③ 本网欢迎广大果商、果农、果业相关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
 ④ 在本网文章中发表评论及留言等,文责自负,请遵守相关法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图文推荐
推荐文章

[行业新闻] 横县莲塘镇迎来第二届大圣枣采
[行业新闻] 乐陵市建成国家级枣树良种基地
[行业新闻] 天津张家窝镇硕果压枝鲜枣林
[行业新闻] 绵阳市魏城镇荣发大枣喜获丰收
[行业新闻] 大荔县冬枣有了“安全护身符”
[水果文化] 各种奇怪形状的水果价格都很高
[水果文化] 芝麻香蕉菠菜 15种食物让你告别
[市场行情] 九江水果同比涨价三五成
[行业新闻] 网红水果很“高调”
[行业新闻] 红红樱桃惹人爱
  • Copyright 2010-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水果信息网—权威专业的果品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QQ:8131688  客服QQ:937703389  电子邮箱:937703389@QQ.com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37624号   
  • 法律声明:本站免费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交易者自行分辨信息真假,如有损失本站概不负责。谢谢您对本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