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信息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动态

买到过期枣 成都大邑男子获赔1.7万元

时间:2016-04-21 11:31:05  来源:水果信息网  作者:

胡先生在百货公司购买了65袋,后来却发现生产日期明显被更改过,投诉到食药监局。食药监局查实后给予了该公司行政处罚。胡先生又将该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十倍赔偿。今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大邑法院获悉,该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没有尽到食品进货检验义务,属于“明知故意情形”,最终判决该公司返还胡先生1742元,并赔偿他17420元。myH水果信息网

去年3月26日,胡先生在大邑百伦新宸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65袋壶瓶送礼,共花费1742元。购买后,胡先生发现生产日期有改动。胡先生认为,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为后来加印,而在产品上有明显的被涂抹掉的原生产日期的痕迹和钢印。而原生产日期显示该商品已过期。myH水果信息网

胡先生打电话向食药监局举报。去年4月23日,大邑食药监局向胡先生反馈了投诉举报办理结果:百货公司涉嫌销售更改生产日期的大的情况基本属实;百货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二等品大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百货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myH水果信息网

胡先生将百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款1742元,赔偿17420元。myH水果信息网

百货公司辩称,该公司从未销售过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该公司咨询供货商,胡先生在购买该商品时并没有超出有效期。myH水果信息网

承办法官表示,对于胡先生反映的更改日期一事,百货公司咨询厂家时,厂家曾称是由于包装袋生产的问题。myH水果信息网

大邑法院审理认为,百货公司销售明显更改过生产日期的大65袋,该公司在采购食品时未尽到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其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可以认定该公司的“重大过失”行为属于“明知故意”情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myH水果信息网

 中国水果网版权郑重声明:联系方式:QQ:8131688 邮箱:937703389@qq.com
 ① 在本网所转载的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 本网转载内容如涉及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法尽快妥善处理。
 ③ 本网欢迎广大果商、果农、果业相关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
 ④ 在本网文章中发表评论及留言等,文责自负,请遵守相关法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图文推荐
推荐文章

[行业新闻] 横县莲塘镇迎来第二届大圣枣采
[行业新闻] 乐陵市建成国家级枣树良种基地
[行业新闻] 天津张家窝镇硕果压枝鲜枣林
[行业新闻] 绵阳市魏城镇荣发大枣喜获丰收
[行业新闻] 大荔县冬枣有了“安全护身符”
[水果文化] 各种奇怪形状的水果价格都很高
[水果文化] 芝麻香蕉菠菜 15种食物让你告别
[市场行情] 九江水果同比涨价三五成
[行业新闻] 网红水果很“高调”
[行业新闻] 红红樱桃惹人爱
  • Copyright 2010-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水果信息网—权威专业的果品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QQ:8131688  客服QQ:937703389  电子邮箱:937703389@QQ.com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37624号   
  • 法律声明:本站免费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交易者自行分辨信息真假,如有损失本站概不负责。谢谢您对本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