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为了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从今年7月5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据悉,这次即将实行的进口水果管理办法与1999年我国原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办法》相比,从以下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1、明确了进口水果�杏卸居泻ξ镏始斐隽坎坏贸泄踩郎曜脊娑ǎ皇涑龉虻厍俜郊煅榧煲卟棵懦鼍叩闹参锛煲咧な榈哪谌萦敫袷接Φ狈瞎手参锛煲叽胧┍曜糏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 2、进口水果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进境水果存放场所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应有足够的独立存放空间,具备保质、保鲜的必要设施,符合检疫、防疫要求,具备除害处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