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以及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 《办法》规定,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认定管理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工作。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从取得代储资格的企业中择优选定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 此外,《办法》还对申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的资格条件、报批程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中央储备粮代储活动是指除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粮行为以外的其他储存行为。企业只有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后,方可从事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