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信息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农村土地承包法》问答之12

时间:2012-10-31 23:32:26  来源:  作者: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体包括哪些方式?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证等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二者存在流转方式的不同,即:

  (1)家庭承包流转方式中没有抵押,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一旦将此权利抵押出去,如农户不能如期还债,就可能失去土地,从而造成个人生活困难,并影响社会稳定。而“四荒”地是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市场化原则确定的,抵押也符合市场规则和物权原理。

  (2)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流转方式中没有转包。

  (3)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流转中入股方式可以多样化,入股对象可不限于承包人之间,入股目的也不一定局限于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土地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是否流转、流转的方式以及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流转收益归承包人所有,任何人不得截留、扣缴。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中国水果网版权郑重声明:联系方式:QQ:8131688 邮箱:937703389@qq.com
 ① 在本网所转载的文章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 本网转载内容如涉及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法尽快妥善处理。
 ③ 本网欢迎广大果商、果农、果业相关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
 ④ 在本网文章中发表评论及留言等,文责自负,请遵守相关法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图文推荐
推荐文章

[行业新闻] 横县莲塘镇迎来第二届大圣枣采
[行业新闻] 乐陵市建成国家级枣树良种基地
[行业新闻] 天津张家窝镇硕果压枝鲜枣林
[行业新闻] 绵阳市魏城镇荣发大枣喜获丰收
[行业新闻] 大荔县冬枣有了“安全护身符”
[水果文化] 各种奇怪形状的水果价格都很高
[水果文化] 芝麻香蕉菠菜 15种食物让你告别
[市场行情] 九江水果同比涨价三五成
[行业新闻] 网红水果很“高调”
[行业新闻] 红红樱桃惹人爱
  • Copyright 2010-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 水果信息网—权威专业的果品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QQ:8131688  客服QQ:937703389  电子邮箱:937703389@QQ.com
  • 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37624号   
  • 法律声明:本站免费提供信息发布交流,交易者自行分辨信息真假,如有损失本站概不负责。谢谢您对本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