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的部署,2003年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已开始接受申报。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进程,2003年"推广计划"将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争取有关银行贷款支持的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迅速将一些跨行业、跨地区、影响全局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共性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将继续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加以推广,以实现规模效益。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项基本原则 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⒉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⒊技术覆盖面广、幅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 ⒋有利于成果推广环境建设。 二、选项的重点领域 信息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创新中的推广,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软件技术、远程教育技术等。节水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农业节水和工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能源技术领域:加强新能源与能源先进技术的推广,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新技术;环保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农业现代技术领域: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农作物、畜禽、水产、林业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技术的推广。 三、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请表》,表格可通过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分别为http://www.nast.org.cn/和http://www.gdstc.gov.cn/)。其它申报材料包括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等(复印件)。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本地区、部门填写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汇总表附软盘),于12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人:吴克真、斯恒 电 话:87619610、87619631 传 真:87619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