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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欧盟进口货物的法律规定

时间:2012-10-31 23:34:22  来源:  作者:

  有时会我们错误地表达某些概念,虽然我们知道它的意思。我们说:“如何把你的产品打入欧盟市场?”,当然,你不需要把你的货物亲自出口到欧洲,这是出口商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对出口商所做的事情和出口过程一无所知,否则,就不存在商业上的对话了。
  
  一、进口体系
  首选,你应该知道就海关来说,生物和非生物产品是没有区别的:例如木薯属植物和红薯将在共同的术语名目(海关名目)下定为0714 10 00和0714 20 00号,不论它们是以传统的或现代生物的方法来生产的。
  
  1、自由进口
  通常,向欧洲进口是自由的,这意味着当货物被运到欧盟国家边境时,会很快清关并把货物卖到整个欧盟地区。但对一些所谓的敏感产品是例外的,如织物或鞋,一般来说,农产品被认为非敏感产品。 3.1.2进口前申报
  
  敏感产品之所以称作敏感产品,是因为它们对相同的欧洲国家产品构成威胁,主要原因是它们价格太便宜。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进口商需要申报他们进口这些产品的目的,申报仅仅是申报,而不是取得出口许可证。此申报可使欧盟监督进口货物的数量。涉及到一些非正常的进口货物(和前几年相比),进口国家要与出口国家举行双边会议以达成谅解和妥协。这在每年的关贸总协定里都有说明。
  
  3、双重控制
  对一些非常敏感的产品,将实行双重控制。出口国家与进口国达成协议,出口国海关控制产品的出口并与欧盟海关部门通报结果,以及时防止出口额超过规定限额。此措施在关贸总协定里也有说明。
  
  二、进口程序
  
  1、清关
  当进口的货物到达欧盟边境时,货物将被送到海关进行清关。货物或者立即进行清关以便进入市场,或者置于海关检查程序,例如送到内陆海关办公室,在那里货物进行确切的清关。
  
  2、货物放行
  在进口货物没有被放行供欧盟国内使用之前,货物是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的。货物放行必须要付关税、补偿税和其它费用。清关可在欧盟国家任一海关进行,出口商可自由选择自己认为是合适的进口代理机构或产品分销商。
  
  3、延迟取货:货物存入关栈
  当出口商不用代理而想独立处理在欧盟的某种货物时,他可以把货物放在关栈里,货物可以一直存在那里直到出口商决定货物可以被取出为止,就是说,在此时出口商已经卖掉了部分或整个货物而需要提货。同时进口商履行所有的海关程序,支付关税和其他费用。这时侯货物还在关栈里,进口商可根据销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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