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8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未加贴(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将不得出厂、不得销售,我国将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是笔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得到的消息。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加工中搀杂使假,以假充真,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病死畜(禽)等加工食品。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据介绍,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二是食品工业新技术所带来的问题,如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等;三是食品标志滥用问题。2002年度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按规定,从事上述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必须加贴(印)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QS(QualitySafety)质量安全标志。从明年8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依法实施无证查处,凡是未获得准入标志的上述五类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出售。 另外,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将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等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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