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ti/T0315一94 Rulesfortheinspectionofreddateswithoutstone Andpreserveddatesforexport 1994一12一02发布 1995一05一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无核红 枣、蜜 枣检验规程 SN/T 0315一94 Rulesfortheinspectionofreddateswithoutstone andpreserveddatesfor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GB8170数值修约规则 ZBX24016 出口果脯检验规程 3 分类 3.1无核红 枣:亦名无核糖 枣,系指红 枣去核后用糖水煮制、烘烤至软硬适度的 枣制品。 3,2 蜜 枣:系指红 枣不切除 枣核,经糖水煮制、烘烤至软硬适度的 枣制品。 3.2.1A型蜜 枣:亦名硬 枣,煮制后不整型的蜜 枣。 4 术语 4.1 外观:本品整体应有的粒形、健全、匀整程度。 4.2 色泽:本品应有的正常颜色和光泽。 4.3气味:本品应有的气味。 4.4 口味:本品应有的正常口感和滋味。 4.5杂质 4.5.1一般杂质:混入本品不属干4.5.2项非本品物质,包括 枣枝、叶 微量泥沙、灰尘及无食用价值的 枣粒 4.5.2有害杂质:各种有毒、有害、有碍食品卫生使人厌恶的物质。如玻璃碎片、矿物质、毛发、昆虫尸体、塑料丝或块等。 4.6不完善果 4.6.1破损果:亦名破头果,指破损、破头、不变色、不霉烂的自然裂果或机械损伤,果肉损伤部分达 枣粒1/4以上者。 4.6-2虫伤果:明显被虫蛀或存有虫排泄物者 4.6.3 不透糖果:加工中浸搪不透,使 枣粒或局部 枣肉不秀明者。 4.6-4流糖果:表面有明显化搪的果粒。 4.6.5 干条果:生长不成熟、浸糖不饱满、外观显著干瘪的无核红 枣. 4.6.6 沾污果:明显附着杂质和被污染的果料。 4.6.了返沙果:表面有明显糖结晶的果粒。 46.8霉果: 枣粒受病原菌侵害、外观呈现发霉的果粒。 4.8带核果:加工去核不净.果拉带有果核或果核碎片的无核红 枣。 4-9 水分:按本标准方法测得的无核红 枣、蜜 枣的水分百分含量。 4.10二氧化硫:按本标准方法测得的无核红 枣、蜜 枣的二氧化硫百分含量. 4.11总糖:按本标准方法测得的转化糖计的无核红 枣、蜜 枣水溶性搪总百分含量。 4.12还原糖:按本标准方法测1K还原糖占无核红 枣、蜜 枣中总塘的含量的百分数。 4-13总酸度:按4c标准方法测得的以指宁育机酸计的酸的总百分含量. 抽样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5.1 检验批 以同一报验单、同一品种作批.作批数量一般不超过20t;超过时应分别产地、生产批次或堆存地点等分小批抽样。 5.2 用具 5.2.1 盛样筒(袋):金属或塑料制,可密闭。 5.2.2 辅助工具:食品铲、薄膜手套、混样布等。 5.3 抽祥数量 10许及以下:逐件抽取; 10-100件:任取10件; 101件及以上按式(I)计算应抽件数: a=I/T ………………….(1) 式中:N— 抽样批次的总件数; “— 应抽件数。 注:应抽件数不足1件时,以1件计 每件抽样数量应荃本一致,每件取样不得少于200g,每批抽取原始样品总重量不少于4kg. 5.4 抽样方法 5.4.1 准备:抽样前应审查报验单证和合同.核实品名、批号、数量、标记,检查货垛环境条件,了解进货、备货、加工情况等 5.4.2 抽样:在货垛的上、中、下部位,按规定比例随机抽件,于抽取的包件中.任意打开箱盖或箱底,戴上手套或用食品铲,从箱中的上、中、下部分抽取样品,装入盛样筒(袋)中,在抽取样品时,如发现部分包件品质低劣或货件品质不匀等异常情况,可中止抽样,待报验人整理后再行抽祥。 5.4.3缩分:抽杯完毕后,立即将徉品全部倒在洁净的混样布上,充分混合,点取所需样品不得少于4kg,装入鉴柞筒(袋),携回检验室检验 6 检验 检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孩对报检单,按品质检验流程图制备祥品和进行检验。 6.1 品质检验 6.2感官检验 6.2.1气味:打开检验盛样容器,立即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6.2.2外观、色泽检验:在明亮无眩目光线下,将样品平摊在检验台上,观察外观色泽是否正常,是否均匀一致。 6-2.3杂质、不完善果、带梗果、带核果检验:将检验外观的全部样品,分取约1kg,按本检验方法4.5规定检出杂质,作详细记录,按4.6规定分别检出各类不完善果,按4.7和4.8规定分别检出带梗果、带核果。 注:同一果粒上兼有多种缺陷时,按影响品质较重的项目归属。 6.2.4 口味检验 6.2.4.1用具:圆头镊子、样品盘、漱口用具。 6.2.4.2 品尝程序:将检验杂质和不完善果的全部样品置入样品盘,评定记录其口味是否正常,有无牙砂感,进行综合评定。 6.3理化检验 6.3.1检验项目:水分、二氧化硫、总糖、还原糖、总酸度检验。 6.3-2样品制备 6.3.2门 用具:剪刀、样品盘、镊子、磨口瓶。 6.3.2.2样品处理:将检验外观的样品2kg,取出1kg。每果顺 枣核分别剪取四分之一 枣肉,然后再剪成2-3mm“的碎块,充分混匀,放入磨口瓶中备用。 6.3.3检验方法 水分、二氧化硫、总糖、还原糖、总酸度检验按ZBX24016标准检验。 包装检验 检查外包装有无破损、水湿、污染;检查是否坚固、洁净,钉合及粘封是否严密、牢固、整齐,啧头、标记是否完整、正确、清晰。内包装是否严密、洁净及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及其他有关要求。 8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 8.1 检验结果保留位数 不完善果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水 分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二氧化硫 高硫产品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低硫产品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总糖(以转化塘计)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还原搪(占总搪,%)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总酸度(以XX酸计) 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8-2有效数字后的数值,按GB811。修约。 9存查样品 依6.1检验流程图分取的存查样品,装入样品袋中,外贴或悬挂标签,注明品名、报验号、批号、规格、数量、重量、取样人员及日期等项目,样品保存至少三个月。 样品应保管在避光、千燥、低温、通风的条件下,并有防虫、防霉及防鼠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广福、姚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