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X 24015-88 金丝蜜枣(南式)轻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金 丝 蜜 枣(南 式) ZB X 24015-88 Golden candied date(south typ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丝蜜 枣(南式)的等级规格、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鲜 枣、白砂糖按规定的工艺生产的南式金丝蜜 枣。 2 引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n 146 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 GBn 147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等级、规格见表1: 表 1 粒/kg 级别 | 规格 | 1 | <80 | 2 | 81~120 | 3 | 121~160 | 4 | 161~200 | 5 | 201~230 | 级外 | 不限 |
3.2 感官指标见表2: 表 2 项目 | 指标 | 1~5 级 | 级 外 | 色泽 | 棕黄色或棕褐色。色泽基本一致 | 棕褐色或深褐色 | 形态 | 枣形基本一致、颗粒完整、大小均匀、 枣身干爽、丝纹细密匀称、 枣面微有糖霜 | | 组织 | | | 滋味与气味 | 有原果味,味甜纯正,无异味 | | | 无 | |
3.3 1~5 级理化指标见表3: 表 3 项 目 | 指 标 | 水分,% | ≤15 | 总糖(以转化糖计), % | 65~89 |
3.4 细菌指标见表4: 表 4 项 目 | 指 标 | 细菌总数,个/g | ≤750 | 大肠菌群,个/100g | <30 |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4 检验规则 4.1 同等级、同一批投料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每批产品在入库前由生产单位按规定的感官、理化、细菌项目进行生产检验。 4.2 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和配合当地食品监督部门,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与卫生指标按本标准规定予以抽样检验。 4.3 抽样方法 4.3.1 抽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按规定件数抽取样品。 4.3.2 每批产品的抽样数量100 件(箱) 以下者按3 %抽取,100 件(箱) 以上者每增件(箱)增抽1件;增加部分不足100 件(箱)时按100 件(箱)计算。 4.3.3 包装检验和重量检验在抽样时一起进行。 4.4 取样方法 4.4.1 在抽样中,从每件的上、中、下分别取样0.5kg,将所取全部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至1.5kg,装入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供检验用。水分测定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5.2.3 总糖量的测定 5.2.3.1 仪器 a. 分析天平; b. 烧杯:100、50ml; c. 容量瓶:100、250mL; d. 电热恒温水浴锅; e. 锥形瓶:250mL; f. 滴定管:25、50mL; g. 电炉; h. 移液管:50mL。 5.2.3.2 试剂 a. 20 %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00g 化学纯氢氧化钠,加水溶解,然后稀释至1000mL。 b. 次甲基蓝指示剂:1%水溶液。 d. 6N盐酸:取247mL 分析纯浓盐酸加水稀释至500mL。 e. 斐林氏A 液:取69.26g 硫酸铜结晶,用少量蒸馏水溶解后,移入100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过滤。 5.2.3.3 斐林氏溶液的标定:准确称取于105℃烘箱中烘3h 的分析纯无水 葡萄糖0.5g, 用少量蒸馏水溶解移入25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移入50mL 滴定管中。 另取斐林氏A 液、B 液各5mL,于250mL 锥形瓶中。 由滴定管加入糖液15mL,放在电炉上加热至沸并保持沸腾1min。由滴定管中徐徐加入糖液,待快到终点时加入次甲基蓝指示剂2 滴,并继续滴加糖液直至蓝色褪尽为止。 计算: A= W ·V/250…………………………………(2) 式中:A——10mL A、B 混合液,相当于 葡萄糖的克数; 250 ——稀释倍数。 5.2.3.4 测定方法 准确称取3~5g 制备试样于50mL 烧杯中,移入250mL 容量瓶中,用50mL 蒸馏水冲洗烧杯,倒入容量瓶中(2~3 次)浸泡120min,然后稀释至刻度。 取滤液50mL 移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10mL6N盐酸,置68~70℃水溶液中水解15min后,在自来水中冲冷至35℃以下。加入甲基 橙指示剂1 滴,用20加热至沸,加入1 滴次甲基蓝指示剂,再煮沸0.5min,继续滴加检测液 有关用语的解释 (补充件) A1 规定的工艺:南式金丝蜜 枣有其独特和传统的加工工艺,生产中必须经过拣选、划纹、糖煮、干燥、整形、干燥等各道加工工序,即为本标准产品规定的工艺流程。 A2 级别:本标准的级别依据是以颗粒的大小作为分级的,按每千克规定的粒数制定等级指标,1~5 级品的感官、理化指标相同。 A3 级外品:指每千克粒数在230粒以下或感官、理化指标不符合1~5 级品规定品质的金丝蜜 枣。 A4 色泽:指金丝蜜 枣的自然色泽, 由于鲜 枣品种不同,影响成品的色泽,允许淡棕色至棕褐色。色泽一致,系指色泽无显著差别,基本上达到一致。 A5 表面糖霜:指 枣身表面自然结晶的糖霜析出,而不是外加的糖粉。 A6 枣形:蜜 枣形态因各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传统习惯,往往加工成扁腰形、元宝形、椭圆形等各种不同 枣形。 A7 枣形完整:蜜 枣颗粒无明显伤残,外形基本完整,如损伤显著,影响外观者即不能认为完整,应作为破碎 枣。 A8 干瘪 枣:指金丝蜜 枣在加工过程中,糖分未能渗透到蜜 枣组织中,而产生的干瘪。 A9 枣身干爽:蜜 枣表面不流糖、不粘手,无反潮现象。 A10 杂质:指原辅料以外混入的其他物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苏州蜜饯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瑞达、沈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8-05-09 批准 1988-10-01 |